78 第 78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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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 第 78 章
◎報紙策略(三更)◎
易小妹自然不會花錢買錢。
這都不用想。
易霆說那句話, 也就是表明態度。當然,他們要真願意花錢,那也是賣的。
倍覺受侮辱的易小妹和她男人晚飯都沒留下吃。
在這個家多待一會兒, 他們就呼吸難受, 像有四面八方的耳光不停打在臉上, 與耳光相伴的是一陣又一陣響亮的嘲笑聲。
這是他們想的。
大家都是成年體面人,想笑自也不會這樣明目張膽。是他們針芒在背罷了。
事情收場, 易母才聽說, 抹眼淚心疼小女兒和小外孫,嘴裏一直叨叨著:“虎子想要一雙運動鞋,買就好了, 做什麽這偷雞摸狗的事!”
還有“當初我就說胡新國不成吧,看看一個大人做的什麽事?自己摸小孩屋裏偷鞋, 說出去丟不丟人?”
還數落易霆“她是你妹妹,那是你外甥, 就算買雙新鞋怎麽了,還能委屈你到哪兒去?”
易母偏心不是一兩天, 許夢雪了解,她自己不在乎, 但怕小煦聽了難受。
小煦垂著眼睛, 長長的睫毛和眼簾遮住他的黑眸,看不見眼中的情緒。
許夢雪雙手按在他肩上, 示意他別難過。
小煦側向擡起頭,與許夢雪對視。
許夢雪沖她點點頭, 鼓勵道:“你今天做得很好, 有理有據, 也從容不迫, 認真捍衛自己的權利。你要知道,沒有任何人值得你放棄自己去迎合和委屈自己,包括我和你爸。”
小煦的眼眸中波光閃動,黑色的瞳仁如粹了星辰一樣明亮。
他們的話沒多掩飾聲音,易母也聽正著。
易母訓人的話一頓,易霆找到說話的機會:“媽,你說得沒錯。在那之前,我也不能忘了,小煦是我兒子,一雙鞋才多大事,但孩子的事沒小事。胡新國欺負到小孩頭上,一個大人欺負小孩,那就不是幾句話的事了。”
易霆肅冷著眉眼,“而且,您也說了,一雙鞋而已,犯得上嗎?真要張嘴了,我還會不買嗎?”
易霆在這件事中完全站在妻兒的立場,沒道理,他們是有理的一方,還要被欺負。
那他也太沒用了。
易母啞口無言,悻悻不樂,可是毫無辦法,沒有人站在她這方。
因為出了這個事,祭完祖,他們一家就先離開了。
許夢雪給二嫂招呼,讓她想好了有時間到城裏來,到時候可以詳細說做生意或者其他的事。
二嫂欣然答應。
至於修墳的事,易霆他們打算是幾家平分,每個人出一樣的錢,給他們爺修個墳。
易老大在家裏種田,他和易大嫂兩個人純靠種地和賣點糧食菜啊這點收入,賺得有限。
易二哥最近出去給人幫工,易二嫂也在村裏打零工,兩個人加起來一個月不少掙。
易霆他是體制內,每個月固定那些錢,相比普通人也不少了。
三兄弟一合計,那就是修個彼此都沒多大負擔的墳就行,只要不漏,是新的,就可以了。
他們這兒好商量,也沒啥可爭可比的,在易霆一家回城時就定下方案,只等說祖裏的另外幾個人定下來後,他們就動工修墳。
祖裏這幾個長輩的墳該如何修,是遲遲沒定下來。
那幾家標準不一樣:
有的想修個好的,不能讓在村裏丟人,也讓別人看了自己有面子,好像是說自家兒孫爭氣了,看把墳修得多好;
有的認為完全犯不上修多好的,都是給死人住的,活人半點也享受不到。修忒好了,活人受罪,不過是個面子工程,沒必要。
有的不想修太好的,又不願修老差的,隔三差五打聽別人怎麽修,別人好了他說人家不行,太浪費沒必要;別人不好了他又覺得忒寒磣人,拿不出手,放在那兒就是給自己丟人。
他們討論不下來,其他人也沒辦法,易霆他們只好幹等著,所以易霆臨走前,跟易父說要是修墳的事定下來了,再找他,到時候他再回來。
-
一家人踏上回城,包括一起回城的還有小煦那雙被偷走的運動鞋。
小煦本以為許夢雪是要留著洗幹凈給他穿,其實等一問才知道,並不是給他,而是回來有機會捐給山區兒童。
許夢雪:“我們可以通過紅十字會捐贈,也可以自己給他們郵,你自己來定選哪種方式。”
小煦表示要想想,許夢雪就讓他好好想,別著急。而瑤瑤看哥哥有這種活動,自己也嚷著要參加。
許夢雪便讓她也去找一兩件自己不想要的東西,到時候一塊送過去。
倆孩子各回各屋找東西,許夢雪直視易霆,問他到底想說什麽,剛看他欲言又止了好一會兒。
易霆看了幾眼兩個屋子,低聲道:“我沒想到你把那雙鞋帶回來了。”
許夢雪挑眉:“那不然呢?”
易霆一頓。
許夢雪:“你讓他們花錢,他們沒同意。那當然是不能留在那兒。”
至於拿回來也沒打算讓小煦穿,那是她的事。
她也不是矯情,就是這種孩子穿的東西,被別人穿過了不說,還要經歷一頓不好的口舌之辯,必定是會給孩子心裏留下不好的印象。
她就沒必要把這個會引起孩子不好的東西,時時刻刻放在眼前提醒他,還不如置換一下,也許一件不好的事後半段能變好呢?
至於說為啥不留下來,她憑什麽要留下來?
易霆說不出反駁的話,只好認同點頭。
許夢雪:“你知道就好。”
幸好易霆識趣,那不然得挨好一頓說。
瑤瑤整理出來自己兩三件衣服,小煦又很是珍惜地拿出來一套六本的圖畫書,說是要送給山區貧困的小朋友。
他們也表示,不願意通過紅十字會捐助,而是想自己郵寄過去,小煦還想給對方寫一封信。
這個事易霆主動請纓,當天晚上他回來便確定好地址,再等小煦寫完信,第二天出門他帶出去給寄走。
信寄走,瑤瑤頭兩天老是盼會不會有回信。
許夢雪還以為她那麽不愛學習的,也寫了封信,想著說那得幫瑤瑤好好問問,下一刻就被小煦揭穿——她根本沒寫信,寫信的是小煦,他把信寫了兩遍。
許夢雪再看瑤瑤,頗為無奈,自然也不提幫她問問的事。
-
許夢雪和藍心聯系了一下,還是想約廣告的事。這時候報紙的天下,在報紙上做廣告,影響力還是有的。
至於具體怎麽做,還得再好好策劃一下。
藍心覺得,她想要打造封城第一是一個很好的噱頭,甚至還能寫一篇文章。
而且,這回可以來個跟蹤報道,先寫的這篇報道,正是報道他們一窮二白,什麽都沒有的情況。
可以在文章中犀利發問:“半年之內達成封城第一,你們覺得是誇張還是真的?”讓讀者都跟著參與進來,也把大家的胃口吊起來。
之後每個月或者一個多月兩個月的,就時不時跟蹤報道一下,跟進這個進度,讓這個事時不時就回到大眾的視線中,莫要被遺忘了。
……
藍心說完,眨眨眼問:“怎麽樣,我這個方法好吧?廣告費徹底省了不說,也算是個封城的個體戶豎個典範,可謂是好處多壞處少。
最大的壞處,也許是現在一窮二白,難保不會有人罵他們誇下海口、不切實際,然後用一種抱著看熱鬧的心情在那兒看戲。
“其實看戲也無所謂,損失不了啥。正是有他們看戲,他們才願意關註。”藍心補充。
許夢雪簡單思索了一下,便答應下來。
免費做廣告,又對自己是一個長期的宣傳,她不答應才奇怪。
許夢雪:“再這樣下去,我都要認為你是專為我一個人服務的了。”
藍心:“那有什麽。上回你那期報紙都賣斷了,我可是有不少獎金呢。”
敲定好報紙的事,他們倆約了個時間再細說。
許夢雪則回店裏,一到門口,看到裏頭鬧哄哄的。
作者有話說:
困得睜不開眼,終於寫完
晚安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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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小妹自然不會花錢買錢。
這都不用想。
易霆說那句話, 也就是表明態度。當然,他們要真願意花錢,那也是賣的。
倍覺受侮辱的易小妹和她男人晚飯都沒留下吃。
在這個家多待一會兒, 他們就呼吸難受, 像有四面八方的耳光不停打在臉上, 與耳光相伴的是一陣又一陣響亮的嘲笑聲。
這是他們想的。
大家都是成年體面人,想笑自也不會這樣明目張膽。是他們針芒在背罷了。
事情收場, 易母才聽說, 抹眼淚心疼小女兒和小外孫,嘴裏一直叨叨著:“虎子想要一雙運動鞋,買就好了, 做什麽這偷雞摸狗的事!”
還有“當初我就說胡新國不成吧,看看一個大人做的什麽事?自己摸小孩屋裏偷鞋, 說出去丟不丟人?”
還數落易霆“她是你妹妹,那是你外甥, 就算買雙新鞋怎麽了,還能委屈你到哪兒去?”
易母偏心不是一兩天, 許夢雪了解,她自己不在乎, 但怕小煦聽了難受。
小煦垂著眼睛, 長長的睫毛和眼簾遮住他的黑眸,看不見眼中的情緒。
許夢雪雙手按在他肩上, 示意他別難過。
小煦側向擡起頭,與許夢雪對視。
許夢雪沖她點點頭, 鼓勵道:“你今天做得很好, 有理有據, 也從容不迫, 認真捍衛自己的權利。你要知道,沒有任何人值得你放棄自己去迎合和委屈自己,包括我和你爸。”
小煦的眼眸中波光閃動,黑色的瞳仁如粹了星辰一樣明亮。
他們的話沒多掩飾聲音,易母也聽正著。
易母訓人的話一頓,易霆找到說話的機會:“媽,你說得沒錯。在那之前,我也不能忘了,小煦是我兒子,一雙鞋才多大事,但孩子的事沒小事。胡新國欺負到小孩頭上,一個大人欺負小孩,那就不是幾句話的事了。”
易霆肅冷著眉眼,“而且,您也說了,一雙鞋而已,犯得上嗎?真要張嘴了,我還會不買嗎?”
易霆在這件事中完全站在妻兒的立場,沒道理,他們是有理的一方,還要被欺負。
那他也太沒用了。
易母啞口無言,悻悻不樂,可是毫無辦法,沒有人站在她這方。
因為出了這個事,祭完祖,他們一家就先離開了。
許夢雪給二嫂招呼,讓她想好了有時間到城裏來,到時候可以詳細說做生意或者其他的事。
二嫂欣然答應。
至於修墳的事,易霆他們打算是幾家平分,每個人出一樣的錢,給他們爺修個墳。
易老大在家裏種田,他和易大嫂兩個人純靠種地和賣點糧食菜啊這點收入,賺得有限。
易二哥最近出去給人幫工,易二嫂也在村裏打零工,兩個人加起來一個月不少掙。
易霆他是體制內,每個月固定那些錢,相比普通人也不少了。
三兄弟一合計,那就是修個彼此都沒多大負擔的墳就行,只要不漏,是新的,就可以了。
他們這兒好商量,也沒啥可爭可比的,在易霆一家回城時就定下方案,只等說祖裏的另外幾個人定下來後,他們就動工修墳。
祖裏這幾個長輩的墳該如何修,是遲遲沒定下來。
那幾家標準不一樣:
有的想修個好的,不能讓在村裏丟人,也讓別人看了自己有面子,好像是說自家兒孫爭氣了,看把墳修得多好;
有的認為完全犯不上修多好的,都是給死人住的,活人半點也享受不到。修忒好了,活人受罪,不過是個面子工程,沒必要。
有的不想修太好的,又不願修老差的,隔三差五打聽別人怎麽修,別人好了他說人家不行,太浪費沒必要;別人不好了他又覺得忒寒磣人,拿不出手,放在那兒就是給自己丟人。
他們討論不下來,其他人也沒辦法,易霆他們只好幹等著,所以易霆臨走前,跟易父說要是修墳的事定下來了,再找他,到時候他再回來。
-
一家人踏上回城,包括一起回城的還有小煦那雙被偷走的運動鞋。
小煦本以為許夢雪是要留著洗幹凈給他穿,其實等一問才知道,並不是給他,而是回來有機會捐給山區兒童。
許夢雪:“我們可以通過紅十字會捐贈,也可以自己給他們郵,你自己來定選哪種方式。”
小煦表示要想想,許夢雪就讓他好好想,別著急。而瑤瑤看哥哥有這種活動,自己也嚷著要參加。
許夢雪便讓她也去找一兩件自己不想要的東西,到時候一塊送過去。
倆孩子各回各屋找東西,許夢雪直視易霆,問他到底想說什麽,剛看他欲言又止了好一會兒。
易霆看了幾眼兩個屋子,低聲道:“我沒想到你把那雙鞋帶回來了。”
許夢雪挑眉:“那不然呢?”
易霆一頓。
許夢雪:“你讓他們花錢,他們沒同意。那當然是不能留在那兒。”
至於拿回來也沒打算讓小煦穿,那是她的事。
她也不是矯情,就是這種孩子穿的東西,被別人穿過了不說,還要經歷一頓不好的口舌之辯,必定是會給孩子心裏留下不好的印象。
她就沒必要把這個會引起孩子不好的東西,時時刻刻放在眼前提醒他,還不如置換一下,也許一件不好的事後半段能變好呢?
至於說為啥不留下來,她憑什麽要留下來?
易霆說不出反駁的話,只好認同點頭。
許夢雪:“你知道就好。”
幸好易霆識趣,那不然得挨好一頓說。
瑤瑤整理出來自己兩三件衣服,小煦又很是珍惜地拿出來一套六本的圖畫書,說是要送給山區貧困的小朋友。
他們也表示,不願意通過紅十字會捐助,而是想自己郵寄過去,小煦還想給對方寫一封信。
這個事易霆主動請纓,當天晚上他回來便確定好地址,再等小煦寫完信,第二天出門他帶出去給寄走。
信寄走,瑤瑤頭兩天老是盼會不會有回信。
許夢雪還以為她那麽不愛學習的,也寫了封信,想著說那得幫瑤瑤好好問問,下一刻就被小煦揭穿——她根本沒寫信,寫信的是小煦,他把信寫了兩遍。
許夢雪再看瑤瑤,頗為無奈,自然也不提幫她問問的事。
-
許夢雪和藍心聯系了一下,還是想約廣告的事。這時候報紙的天下,在報紙上做廣告,影響力還是有的。
至於具體怎麽做,還得再好好策劃一下。
藍心覺得,她想要打造封城第一是一個很好的噱頭,甚至還能寫一篇文章。
而且,這回可以來個跟蹤報道,先寫的這篇報道,正是報道他們一窮二白,什麽都沒有的情況。
可以在文章中犀利發問:“半年之內達成封城第一,你們覺得是誇張還是真的?”讓讀者都跟著參與進來,也把大家的胃口吊起來。
之後每個月或者一個多月兩個月的,就時不時跟蹤報道一下,跟進這個進度,讓這個事時不時就回到大眾的視線中,莫要被遺忘了。
……
藍心說完,眨眨眼問:“怎麽樣,我這個方法好吧?廣告費徹底省了不說,也算是個封城的個體戶豎個典範,可謂是好處多壞處少。
最大的壞處,也許是現在一窮二白,難保不會有人罵他們誇下海口、不切實際,然後用一種抱著看熱鬧的心情在那兒看戲。
“其實看戲也無所謂,損失不了啥。正是有他們看戲,他們才願意關註。”藍心補充。
許夢雪簡單思索了一下,便答應下來。
免費做廣告,又對自己是一個長期的宣傳,她不答應才奇怪。
許夢雪:“再這樣下去,我都要認為你是專為我一個人服務的了。”
藍心:“那有什麽。上回你那期報紙都賣斷了,我可是有不少獎金呢。”
敲定好報紙的事,他們倆約了個時間再細說。
許夢雪則回店裏,一到門口,看到裏頭鬧哄哄的。
作者有話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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